纪  委

 纪委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学院纪在学院党委和上级纪监组织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校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推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

纪委主要职责

1.纪委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2.开展政治监督,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在学院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

3.开展日常监督,监督检查学院基层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纪、廉洁自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岗位职责等情况;

4.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

5.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按照有关规定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特别重要或复杂的案件中的问题和处理的结果,向学院党委和上级纪监组织报告;

6.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的章程规定的党员权利不受侵犯;

7.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和纪律规矩宣传教育,推进校园廉洁文化建设;

8.协助院党委健全纪检监察工作体系,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指导学院二级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工作;

9.完成学院和上级纪监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重大情况及时报告。

 

监察室

 监察学院监督检查职能部门根据学院党委、行政和上级监察机关要求,依法依规,对校内二级单位、行政监察对象实施监察。

  

 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上级监委、学院党政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部署;

2.协助领导及有关部门对监察对象进行遵纪守法、履行职责、廉洁从政的教育

3.监督检查监察对象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提出问责建议

4.受理违反行政纪律方面的检举控告,调查监察对象的违纪行为,提出处理建议,提交相关机构研究处理;受理监察对象对行政处分不服的申诉和复议工作

5.权力运行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进行监督,提出监督检查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健全完善规章制度;

6.完成上级部门和学院党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