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对抗组织调查
【基本案情】2021年1月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原校长夏建国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在夏建国的违纪违法行为中,首要一项便是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据通报,夏建国台上一套,台下一套,搞两面派做两面人,挖空心思制造虚假情况对抗组织调查。
【分析点评】对党忠诚老实,是每一名党员干部的基本准则。党章规定,党员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强调:“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对党忠诚老实、光明磊落,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如实向党反映和报告情况,反对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反对弄虚作假、虚报浮夸,反对隐瞒实情、报喜不报忧。”在党组织面前,党员、干部不能隐瞒自己,不能信口雌黄、标榜作秀,必须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此外,为体现“党纪严于国法”的党内审查特色,强化对党忠诚老实意识,《党纪处分条例》第六十三条将串供、伪造证据等认定为对抗组织审查行为,列入违反政治纪律范畴。
本案中,夏建国表里不一,欺上瞒下,台上一套,台下一套,是个典型的“双面人”。他的执教生涯长达38年,期间获得了很多荣誉,例如曾获得“教育卓越贡献人物”、“上海市育才奖”,他把自己的手机号公布给了所有学生,告诉大家有事可以直接联系,对于学生们的帮助请求,基本都是有求必应,曾获得“学生喜爱的大学校长”称号。夏建国表面上是一个正直、有魄力的好校长形象,背地里却利用自己的职权大肆敛财,在2003年至2020年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承揽学校建筑工程、销售产品设备等事项上谋取利益,索要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257.35万余元,且生活腐化堕落,长期包养情妇。夏建国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的政治纪律,构成《党纪处分条例》第58条规定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表里不一,阳奉阴违,欺上瞒下,搞两面派,做两面人”行为。其制造虚假情况对抗组织审查的行为违反了《党纪处分条例》第63条相关规定,亦属于违反政治纪律范畴。
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严明党的纪律,首要的就是严明政治纪律。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修订后的《条例》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不断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广大党员干部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在思想政治上讲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在行动实践上讲维护党中央权威、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做对党忠诚老实的模范践行者。
【条例链接】
第五十八条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表里不一,阳奉阴违,欺上瞒下,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六十三条对抗组织审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串供或者伪造、销毁、转移、隐匿证据;
(二)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
(三)包庇同案人员;
(四)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
(五)其他对抗组织审查行为。
匿名诬告参加迷信活动
【基本案情】2021年7月5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北方工业大学原党委常委、副校长沈志莉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在沈志莉的主要违纪事实中,被列于首位的是“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据通报,沈志莉政治品行恶劣,多次匿名诬告,对抗组织审查,参加迷信活动。
【分析点评】依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等规定,党员干部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向党的各级组织直至中央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纪违法的事实;有权要求处分违纪违法党员。但是,党员干部在进行批评、揭发、检举时必须实事求是,明确列举事实根据,不得夸大和歪曲事实,更不准捏造事实、诬告陷害;必须按组织原则办事,符合有关程序,不得随便扩散、传播。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党员干部要对党忠诚、光明磊落。搞匿名诬告、制造谣言行为,是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无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七个有之”之一。党章第四十条规定,严禁诬告陷害。《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要求严肃追查处理诬告陷害行为。诬告陷害不仅违背党性要求,更属于政治品行恶劣行为,为人民群众所不齿。实践中,诬告陷害行为破坏党的团结统一,伤害同志之间感情,污染所在单位政治生态,应予严肃处理。
本案中,2006年至2020年间,因工作与他人发生矛盾,沈志莉先后20余次向中央纪委、北京市纪委、市委巡视组、市教委等多家单位进行匿名诬告,涉及2所高校及市委教育工委8名局级领导干部,对学校政治生态造成严重破坏。直至组织审查期间,沈志莉才承认所谓的“匿名举报”是其为了发泄个人不满,故意编造。沈志莉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的政治纪律,构成《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的“政治品行恶劣,匿名诬告”行为。此外,沈志莉对抗组织审查,召集个别老师、毕业生分批将收受的大量财物进行转移,违反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十三条相关规定;丧失理想信念,高价请从事封建迷信活动的“小龙仙”“念咒画符”“作法祛灾”违反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条相关规定,均属于违反政治纪律范畴。
诬告行为危害巨大,沈志莉无视党纪国法,为了发泄个人不满,就故意编造他人问题,以匿名的方式写“举报信”,14年间匿名诬告20余次,尽管未必有多少真凭实据,甚至完全可能是无中生有,但造成的伤害却不可小觑,单位正常的工作秩序被打乱,学校政治生态被严重破坏,对集体、个人都产生恶劣影响。信访举报、检举控告是干部群众向组织反映问题的重要渠道,是群众监督的重要载体。对于依纪依法行使检举控告权的干部群众,组织旗帜鲜明地予以支持和保护。但故意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恶意举报,既严重浪费监督执纪执法资源,扰乱举报秩序、污染社会风气,也伤害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破坏政治生态、危害党的团结统一,必须予以严肃惩处。
此外,共产党人信仰马克思主义,最根本的是要坚持彻底的唯物主义,坚持科学,做无神论者,这是关乎党员干部世界观的根本问题。选择了马克思主义信仰立场,就决定了我们党与封建迷信思想是水火不容的。党员组织或参加迷信活动,丧失正确信仰,放弃理论武装,助长迷信之风,与党章要求背道而驰,也容易走上腐败堕落迷途,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削弱党的执政能力,危害十分严重。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第七十条增写对个人搞迷信活动行为的处分规定,促进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把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
【条例链接】
第五十九条 制造、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破坏党的团结统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政治品行恶劣,匿名诬告,有意陷害或者制造其他谣言,造成损害或者不良影响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六十三条 对抗组织审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串供或者伪造、销毁、转移、隐匿证据;
(二)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
(三)包庇同案人员;
(四)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
(五)其他对抗组织审查行为。
第七十条 组织迷信活动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参加迷信活动或者个人搞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的参加人员,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