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上午,在20号楼107室,学校纪委召开2021年首次纪检监察工作学习例会,集体研究市教卫工作党委全面从严治党调研反馈情况,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集体学习《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第七章至第十章内容,通报学校纪检监察近期的工作任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俞锦禄出席,全体纪委班子成员参加。

会上,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俞锦禄向与会人员传达市教卫工作党委全面从严治党调研反馈情况,并提出三点工作要求:一是要加强自我学习,无论是二级纪检部门新担任的纪检员,还是纪委班子成员,都需保持持续性学习,不断增强自身能力。二是要提高工作质量。首先,要和党委密切合作,贯彻落实党委的各项决定决策,协助党委将其部署下来的工作贯彻到二级、三级党组织部门。其次,强化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履行好监督责任,尤其是对二级部门及党组织干部和党员的监督。最后是要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查信办案的能力。三是要提升能力素质。积极参加市级或市级以上举办的培训,通过系统性学习加强能力素质培养。要继续加强对二级基层组织的培训教育。
全体人员深入学习了《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此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在新形势下进一步推进党内民主建设而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具有重大意义。整个条例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为基础,对党员权利的保障措施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同时对党的各级组织,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宣传部、统战部等工作部门保障党员权利方面应承担的责任作了明确界定。会议强调,纪委班子成员要深刻认识学习贯彻《条例》的重要性,按照党中央要求,认真学习和深刻理解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保障党员权利正常行使和不容侵犯,增强党的生机活力。每个党员都要珍惜并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遵守党的纪律,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积极参与党内事务,切实履行党员义务,为党的事业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纪委成员还集体学习了《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第七章至第十章内容。重点了解检举控告人的权利和义务、诬告陷害行为的查处、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要求和责任。会议要求,纪委要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注意工作方法,尤其对于不予受理事项做好解释说明。
会上还通报了近期纪检监察工作情况以及市纪委监委驻市教卫工作党委纪监组交办案件的进展情况,并集体讨论了2021年度纪委工作计划。

